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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拟增涉台文物保护条款
新华网福建频道   发布时间: 2007-05-08 11:11:27
    记者从福建省文物局了解到,在经过两年对涉台文物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福建省文物局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在《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时,增加涉台文物保护利用条款,以规范涉台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海峡两岸悠久而深厚的历史渊源,通过文化遗产形式在海峡西岸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福建省目前登记在册的涉台文物共1076处。

    省文物局局长郑国珍说,福建省正在利用开发的涉台文物普查软件,汇总和归档所有涉台文物普查资料。其中厦门市已率先公布了一批涉台文物保护单位,出台了《厦门市涉台文物古迹保护管理暂行办法》。

责编:胡海明 来源:东南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