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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新规:“登记婚”将取代“仪式婚”
2008-05-05 08:51:22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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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5月5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由于法规修订,从本月23日起,以往在岛内通行的各种“仪式婚”将不再具有法律效力,民众结婚必须前往户政机构办妥登记手续,婚姻关系方能生效。

    在台湾,所谓“仪式婚”是指结婚双方当事人在公开场合举办结婚仪式,并有2人以上证人在场,结婚即生效,未在户政机构办理结婚登记并不影响婚姻效力。以往,喜宴、法院公证、宗教婚礼等各种“仪式婚”,常导致重婚、骗婚等争议。

    修订后的法规要求,结婚应有书面婚约,有2人以上证人签名,并应由双方当事人亲自到户政机构办理结婚登记。台湾媒体报道称,这将有利于减少相关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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