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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开通报11家拖欠劳动者工资企业
新华网福建频道   发布时间: 2008-04-15 09:23:28

    昨日,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11家拖欠劳动者工资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公开通报,并要求将这些企业纳入劳动保障诚信档案黑名单,列为2008年劳动保障监察重点监控对象。

    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介绍,在对2007年到2008年度全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中,查处到11家企业欠薪金额均达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其中10家企业欠薪行为涉及劳动者50名以上(含50名),违法行为恶劣,影响极坏。

    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承建的项目工地,因拖欠工资多次被农民工投诉。2008年春节前,在拖欠近250名农民工工资约130万元情况下,该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全部撤回江苏,导致农民工于1月21日向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集体投诉。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多次电话通知该公司派员到支队处理该案,该公司均不配合;经南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协助调查督促,该公司分2次汇85万元至福州支队账户支付部分农民工工资,但仍有部分工资未结清。

    泉州明亨工艺有限公司:

    该公司平时未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仅借支生活费。2008年1月23日公司停产,并以贷款未到为由拖欠50名员工工资47.9979万元,导致员工向泉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集体投诉,法定代表人拒不露面配合调查。1月28日,泉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缺席裁决该公司支付50名员工工资47.9979万元,丰泽区政府先行垫付50%工资,剩余部分指导员工按法律途径解决。

    晋江市名踏鞋塑有限公司:

    该公司未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未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拖欠237名员工2007年2月24日至2008年2月1日工资189.5503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于2008年1月逃匿,其配偶也于2月1日卷款逃匿,众员工2月2日集体投诉。晋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该公司应支付237名员工工资189.5503万元。经晋江市劳动保障局、陈埭镇政府、晋江市法院共同处理,变卖该公司部分财产,并由陈埭镇政府先行垫付142.3403万元兑现员工工资。

    泉州富超鞋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未按月足额支付员工工资,法定代表人逃匿,拖欠258名员工工资80.9238万元,员工于2007年11月19日集体投诉。晋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缺席裁决该公司支付258名员工工资80.9238万元,经晋江市劳动保障局和池店镇政府及时处理,由池店镇政府垫付30%工资后,其余70%变卖该公司财产兑现员工工资。

    晋江市陈埭精彩鞋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未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未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法定代表人逃匿,拖欠47名员工工资36.0619万元,员工于2007年12月4日集体投诉。晋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缺席裁决该公司支付47名员工工资36.0619万元,经陈埭镇政府、晋江市劳动保障局和晋江市法院介入处理,兑现员工工资。

    晋江市陈埭镇苏厝侨兴时装制鞋厂

    该厂未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未按月支付工资。法定代表人于2007年11月逃匿,共拖欠301名员工201.6914万元,员工于2007年11月14日集体投诉。晋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缺席裁决该厂支付301名员工210.6914万元。经晋江市劳动保障局和陈埭镇政府及时处理,由陈埭镇政府垫付40%工资后,其余由晋江市法院组织拍卖该公司财产,兑现员工工资。

    晋江市福泰鞋服皮塑有限公司(泉州市爱佳士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该公司未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未按月支付工资。法定代表人林清水与实际经营人于2008年2月2日逃匿,拖欠511名员工工资216.4893万元,导致员工集体投诉。晋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该公司支付511名员工工216.4893万元,经晋江市劳动保障局、陈埭镇政府、晋江市法院介入处理,变卖该公司部分财产后,并由陈埭镇政府先行垫付124万元兑现员工工资。

    山西华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该公司承建的安溪凤冠山庄工程项目,未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因与开发商就履行施工合同存在争议,未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拖欠十几个班组200多名农民工2007年4至11月期间工资,农民工于2007年11月多次集体上访投诉。经安溪县劳动保障局、规划建设局共同协调处理,促使开发商和建筑企业达成共识,在安溪县劳动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现场监督下,开发商与建筑企业分3批支付244名农民工工资130多万元。

    龙海市镒升陶瓷窖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因生产经营困难拖欠90多名员工2007年10至12月期间工资9万多元,员工于2007年12月29日向龙海市劳动保障局集体投诉。龙海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查明欠薪事实后责令该公司整改,该公司未及时整改,龙海市劳动保障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未履行。2008年3月25日,该公司再次因拖欠28名员工2007年11月至2008年3月期间工资12.37万元引发员工集体上访,龙海市劳动保障局责令其整改。

    浦城宏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漳浦县分公司:

    该公司承建的漳州天福茶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专家楼、食堂和学生宿舍等建设工程项目,因管理混乱及资金周转困难,拖欠23个班组350名农民工2007年7至9月期间工资67.6887万元,导致农民工于2007年8月底向漳浦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集体投诉。经漳浦县劳动保障局和建设局多次协调,由建设方漳州天福茶职业技术学院先行垫付63.6887万元工资,剩余4万元工资经发包方、承包方及农民工协商同意,拟在工程全部竣工后统一结算。

    福建省南方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承建的漳州嘉鑫盆景园林1~30号工程项目拖欠100多名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多次到漳州市信访局集体上访,该公司未能及时到位配合处理且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经市信访局、劳动保障局、建设局等单位积极协调,由建设方漳州市嘉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垫付农民工工资140多万元。(记者 王勋 通讯员 陈茜)

    

责编:王宁霞     来源:海峡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