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政 务 要 闻
    领 导 简 介
    新 华 报 道
    海 西 经 济
    图 片 新 闻
    政 府 公 报
    政 府 采 购
    公 仆 论 坛
    人 事 任 免
    新 华 访 谈
    新 华 直 播
    地 方 政 务
    法 律 法 规
    网 上 办 事
    办 事 指 南
    便 民 服 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在线 >> 政府建设
福建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聘请警务监督员
新华网福建频道   发布时间: 2008-04-14 14:58:40

    4月11日,来自福建各地、各行业的20名代表成为省公安厅经侦总队首批警务监督员。

    福建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成立于2000年,截至目前,已破获各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27000多起,抓获犯罪分子20000多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0多亿元。为加强全省公安经侦队伍警风廉政建设,根据《福建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警务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的要求,省厅经侦总队决定聘请陈今明等20位同志为首批警务监督员,聘期1年,时间从2008年4月至2009年4月。

    据悉,监督员主要负责对全省公安经侦部门和民警履行职责、执法执勤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监督。省公安厅经侦总队领导在聘任仪式上表示,全省公安经侦部门应当积极支持警务监督员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对警务监督员提出的建议、转递的举报、投诉材料,应当认真对待、及时处理、按时反馈。(原仁开 项显生)

责编:王宁霞     来源: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