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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大常委会11日公布,上月发布的向社会征集2008~2012年立法规划项目的消息后,已收到21项立法建议,其中有6项被列入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将安排审议或调研,其余的将积极考虑纳入五年立法规划。
公众建议的立法项目有4项将提交今年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分别是《福建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福建省林木林地权属登记办法》《福建省航道条例》;还有2项今年将进行立法调研,分别是《福建省节约能源条例》和《福建省湿地条例》。
公众提出的另外15项立法事项包括:《福建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条例》《福建省企业技术创新条例》《福建省酒类流通管理条例》《福建省信用服务行业管理条例》《福建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条例》《福建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福建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以及对学前教育进行立法、立法限制养宠物狗、对城管进行立法、对民间纠纷调解进行立法、立法完善农村土地制度、修订《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
省人大常委会有关人士表示,公众提出的这些立法建议质量高、针对性强,他们将积极吸纳。不过,有的要等上位法出台或修订,如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即将修订,《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将根据上位法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
此次向社会公开征集五年立法规划项目,还收到了公众提交的10个相关建议,部分涉及国家立法范畴,省人大常委会将通过有关途径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反映。 (记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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