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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立企业欠薪报告制度 保障工资及时发放
新华网福建频道   发布时间: 2008-04-10 15:24:18
    新华网福州4月10日电(记者沈汝发)记者从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保障工人工资及时发放,福建省建立了企业欠薪报告制度。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赖诗卿说,他们将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的监控,重点监控建设工程施工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企业的工资支付情况,对欠薪2个月以上的企业,将实行重点监控;对欠薪2个月以上的且拒不整改的企业,将依法查处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还要求,所有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都要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确保劳动者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还将全面建立企业职工工资发放凭证制度,尝试建立企业欠薪责任追究制度和欠薪保障金制度。(完)
责编:胡海明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