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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08年企业将与劳动者普遍签订劳动合同
新华网福建频道   发布时间: 2008-04-09 17:20:38

    新华网福州4月9日电(记者沈汝发)记者从日前举行的福建省劳动工资和劳动仲裁工作座谈会上获悉,2008年福建省各类企业将与劳动者普遍签订劳动合同。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赖诗卿说,劳动部门要定期到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建筑餐饮业等重点、难点单位,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指导用人单位尽快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对已经到期的劳动合同及时终止或续订,建立和修订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建立职工名册、劳动合同管理台账、处理不规范劳动关系,加强劳动合同的管理;劳动监察机构要加大对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巡视检查、举报投诉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对违反劳动合同法,特别是不签劳动合同的案件将依法查处,对重大违法行为依法向社会公布。
    另外,福建省劳动部门还要求,18个省劳动用工备案工作试点县(市)、区要建立全面、准确、规范、统一的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逐步实现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及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的动态管理。
    据介绍,截至2007年底,福建省各类企业劳动合同覆盖率达到90%以上,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1.7%,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签订率达98%,集体企业职工签订率达95%,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职工签订率达83%,私营企业职工签订率达74%。(完) 

责编:胡海明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