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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银监局:法人银行要公布社会责任报告
新华网福建频道   发布时间: 2008-04-07 08:15:27

    新华网福州4月7日电(记者康淼)福建银监局日前要求辖区法人银行早日编写公布社会责任报告,各银行业分支机构和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也要积极宣传和披露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福建银监局日前召开福建银行业启动社会责任年活动,并将今年确定为“福建银行业社会责任年”。福建银监局要求:辖区各银行业机构要逐步建立完善践行社会责任的制度架构,明确本单位社会责任管理事务的部门,有条件的银行可探索建立践行社会责任专门委员会或岗位。法人银行要争取早日编写公布社会责任报告,阐释银行自身的价值观与责任观,分享银行在社会责任方面的体验和做法。各银行业分支机构和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也应积极宣传和披露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加强与利益相关者和公众的良性沟通。

    福建银监局还要求,辖区各银行业机构要将社会责任的要求和标准嵌入业务经营政策、程序以及流程中,融入到银行核心业务领域。在授信业务中要强调节能减排项目投入,要对环保评估环节进行明确,对信贷人员进行环保专业知识培训;在理财业务中,建立完善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制度和理财产品适合度评估制度,统一制作产品风险提示书面范本。

    福建省银行业协会也专门发出了履行社会责任倡议书,要求银行业建设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文化,促进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福建银行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2006年,总部位于福州的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合作在国内率先推出了能源效率项目贷款。在融资项目一期中,兴业银行为我国46个节能减排项目提供了9亿元人民币贷款,这些项目的实施实现了每年减少350多万吨二氧化碳和其他温室气体的排放。(完)

责编:胡海明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