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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举行
新华网福建频道   发布时间: 2008-04-01 10:43:07

    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3月31日上午在福州开幕。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德章主持会议,副主任王美香、袁锦贵、郑道溪、徐谦、庄先,秘书长马潞生出席会议,副省长陈桦、省法院院长马新岚、省检察院检察长倪英达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德章传达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马潞生关于《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省人大法制委委员张用惠关于《福建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委员徐平关于《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施能柏关于《福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的说明以及省人大法制委委员温佳禄关于这一规定的审查报告;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明聪关于《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说明以及省人大法制委委员陈震宙关于这一条例的审查报告。

    刘德章在传达中说,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关键是统一思想、提升认识,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要立足全局,准确站位,增强工作实效,做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工作,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要依法履职,扎实运作,努力实现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良好开局;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法;以继续深入贯彻中央9号文件为主线,做好代表工作;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在推进两个先行区建设中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应有作用。

    下午,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福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关于办理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32件议案的决定(草案)。(记者 黄世宏 郑昭)

责编:王宁霞     来源: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