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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3月12日专电(记者康淼)福州一名消费者在乌龙江畔购买了一栋宣称是“180度全江景观设计”的独栋别墅,后来开发商单方面变更规划,180度江景变成90度江景。在消委会的调解下,开发商承担了相应的违约责任。该案例被列入福州市工商局、福州市消委会日前公布的2007年消费投诉10大典型案例。
2006年5月,消费者伍先生购买福州乌龙江畔某楼盘一独栋别墅。售楼人员介绍规划设计时称:该栋别墅为180度全江景观设计,乌龙江景、社区会所、游泳池尽收眼底。
2007年6月,当实体建筑出现时,伍先生发现由于开发商变更社区会所的位置和大小,会所正好挡住该栋别墅大部分江景视线,180度全江景观仅存90度江景,并认为开发商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改变规划存在故意隐瞒的欺诈行为。伍先生遂向福州市消委会投诉。
福州市消委会调查后发现,伍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经调解,开发商同意给消费者在原合同约定该栋别墅拥有465.73平方米庭院的基础上另行增加100平方米。
福州市消委会认为,该案宣传广告"180度全江景观设计,乌龙江景、社区会所、游泳池尽收眼底,一览无余"的表述,正是该栋别墅单价高于邻栋50%的原因。由于开发商变更会所的位置,使景观仅存90度,消费者未能得到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应当得到全景观效果。按照《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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