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政 务 要 闻
领 导 简 介
新 华 报 道
海 西 经 济
图 片 新 闻
政 府 公 报
政 府 采 购
公 仆 论 坛
人 事 任 免
新 华 访 谈
新 华 直 播
地 方 政 务
法 律 法 规
网 上 办 事
办 事 指 南
便 民 服 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在线
>>
新华福建报道
福州加强农民工子女入学后管理
新华网福建频道
发布时间: 2008-02-13 15:56:40
新华网福州2月13日专电(记者沈汝发)为保证农民工子女就读公立学校不仅能进得来,还能留得住,在学校学得好,福州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民工子女入学后管理工作的意见》。
《意见》要求,学校对特困农民工子女要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特困农民工子女凭“低保证”注册,学校免收书本费、学杂费,寄宿生免寄宿费并给予生活补助费。在入团入队、评优评先、参与文体活动等方面都要充分考虑农民工子女的构成。
针对部分农民工子女学习困难的情况,福州市教育局要求,学校可进行农民工子女学习程度摸底,针对不同情况开展辅导补差工作。对学习成绩极差的学生实行阶段性辅导补差,使之尽可能接近平均水平。个别实在跟不上的可实行留级制度,留级人数按规定应控制在1%以内。学校对农民工子女辅导补差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另外,福州市教育局还要求,学校要为农民工子女建立学籍,与当地学生统一管理,体现一视同仁。学校要为农民工子女建立档案,掌握学生情况。教育部门每学期至少要组织一次对农民工子女学习状况的督查与指导。(完)
责编:
胡海明
来源:
新华网福建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