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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整改方案》已经厦门市政府研究制定后正式出台。方案要求,今后,对逾期不按处罚决定自行纠正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要及时制止,各部门要协助执法,发展改革部门要停止项目立项、工商部门要停止企业年审、税务部门要停止税务登记、银行要停止发放贷款、电力部门要停止供电、建设部门要停止项目验收、水务部门要停止供水。
据悉,该方案的出台旨在解决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中暴露出的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切实提高土地管理和执法水平,改善土地市场秩序。
重大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在防范和制止违规违法用地行为方面,此次整改的目标是严格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用地的要求,防范和制止“以租代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等违规违法用地行为。方案指出,要公开曝光重大典型案件,揭露违法用地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
在2008年3月前,厦门市将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停止工业用地单独选址,严格行业配套和投资强度要求,提高土地使用标准,严格控制工业用地规模,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通过卫星监测违规行为
在完善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方面,方案要求,建立预防为主的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和及时处理土地违规违法用地行为。
具体包括建立健全卫星遥感监测、土地动态巡查、协管员反映、批后跟踪管理、群众信访举报、舆论监督等制度,全面监管土地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制止建设项目违法用地行为,把违法用地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建立健全土地巡查工作责任制,划分责任区域,确定责任人,对建设用地和耕地保护工作情况巡回监督检查,做到各类违法用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
违规项目“既处理事又处理人”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次整改中,厦门市还将建立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移送告知制度,对于逾期不按照处罚决定自行纠正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由国土部门告知发展改革、工商、税务、银行、电力、建设、水务等部门,或通过联席会议进行通报。
方案同时要求各部门要依照履行职责,积极协助土地执法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停止项目立项、工商部门要停止企业年审、税务部门要停止税务登记、银行要停止发放贷款、电力部门要停止供电、建设部门要停止项目验收、水务部门要停止供水。
建立“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工作制度,对于触犯刑法的,国土部门要提出司法建议书,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业用地必须交由市场招拍挂
实现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要推行土地使用政务公开,增强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
整改措施包括: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以及其他能够通过市场化配置的土地资源,一律交由市场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或其他公开竞争方式在全社会范围内予以配置。(记者 吴晓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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