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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加强监管力求稳定市场物价
新华网福建频道   发布时间: 2008-01-22 16:57:12

  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了解到,为规范价格行为、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宁德市严格按照国务院有关实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近期不得提价的规定,做到“三个一律”、“两个稳定”,即一律不得提高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一律不得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学费和住宿费,一律不得提高供水、供气、城市交通等公用事业价格;保持医疗服务价格稳定和化肥价格基本稳定。
    

    据了解,为严格价格法律法规、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市物价局将在春节和“两会”期间成立市场物价应急机动领导小组,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市(区)所在地的主要商场、超市及重要商品的生产和批发企业进行巡查,重点巡查市(区)所在地主要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的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以及成品油、液化气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对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的商品和服务市场供求及价格变化进行重点监测,并提高监测频率、扩大监测范围,对已发现的市场商品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及时提出和采取应对措施;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明确我市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批发、零售的企业名单,对成品油、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及其制品、液化气、石油等重要商品实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依法从重从严查处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非法牟取暴利以及不按规定履行提价报批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性、问题严重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春节和“两会”期间,价格举报热线12358将24小时全线开通,专人值守。市民来电举报粮食制品、肉禽蛋奶、液化气等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问题,凡经立案查处的案件,及时组织人员调查落实,一般案件5个工作日内做出反馈,重大复杂案件按《价格法》规定60个工作日内做出查处结论;对关系民生的价格举报案件则要从严查处从重处理。(见习记者 黄莉莉 通讯员 阮孙福)




 

责编:胡善安     来源:闽东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