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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07年下半年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评审工作已结束,当时共有15家医疗机构、60家零售药店获得通过,拟作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在市劳动保障网进行10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在《厦门日报》等媒体进行公开报道,接受社会监督。但在公示期间有3家医疗机构、11家零售药店被投诉,市劳动保障部门本着对群众负责、对参评单位负责的态度,立即抽调局医保处、监察室、劳动监察支队及市社保中心相关人员对投诉的内容展开调查。
经对被举报的3家医疗机构逐一查实,绝大部分举报内容并不属实,个别医疗机构虽存在着部分问题但不影响到定点资格的认定,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已要求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整改;而被举报的11家零售药店则主要是因为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达标,经相关人员到现场勘测、并按产权证提供的房屋建筑公摊面积重新测算,其中有4家达不到规定的要求,不能确定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目前,市劳动保障部门已行文确定了15家医疗机构、56家零售药店为医保定点单位,名单近日将公布在市劳动保障局网站(www.xmldbzj.gov.cn),读者想了解这些定点医保单位具体地址可查询《厦门日报》去年11月25日一版及二版。市社保中心已与上述医保定点单位签订了服务协议,并进行了相关业务政策培训,待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将公布开通医保刷卡的时间。(记者 黄怀 通讯员 陈相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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