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旦来临之际,安溪又有16个项目奠基、剪彩和揭牌。其中,中国茶都附近的安溪总部经济聚集区格外引人注目。随着首批五家大中型企业总部的奠基,安溪总部经济聚集区已经初具轮廓。
规划:可容纳14家大型企业总部落户
根据《安溪县县城总体规划》,安溪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城区二环路(中国茶都旁),设立安溪县总部经济聚集区,让海内外安溪经济能人企业总部设在聚集区,真正把“安溪人经济”转变为“安溪经济”,提高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实力。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20多万的海内外安溪经济能人活跃在世界各地,从事水电、矿产等行业。
依据规划,安溪县总部经济聚集区占地面积80亩,可容纳14家大型企业总部,总建筑面积14.8万平方米,总投资约3.2亿元。根据专家预测,14家总部企业入驻后,每年可为安溪县财政提供2亿元的税收。
据悉,通过安溪县政府土地储备中心的招拍挂,有五家大中型企业首批进入总部聚集区:安溪荣德矿业和潘田铁矿、安溪县安胜矿业有限公司、泉州金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溪县德远矿业有限公司和福建凤山集团。这五家企业总部占地23.78亩,建设面积5.5万平方米,总投资1.2亿元,五家企业总部建成后,每年将为安溪县财政提供上亿元的税收。
安溪总部经济聚集区将以商务中心大楼为主体,4幢龙头企业办公大楼为两翼,结合周边不同企业的建筑群体,和谐组合成四个方阵,呼应商务中心大楼,形成“众星拱月”之态势。全部完工后,将成为一个高品位、高标准、生态型的现代化办公、科研基地。
优惠:出台鼓励总部企业入驻的暂行规定
为了高起点、高标准建好总部经济聚集区,培育总部经济,安溪县同期出台了鼓励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入驻的暂行规定,以规范本地和外来企业的进驻。
关于入驻企业,必须满足“本地企业2006年纳税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外地企业到安溪县注册设立企业总部,并在我县年纳税达到300万元(含)以上”的条件,并根据企业纳税情况,分三个档次,安排总部大楼建设用地。
根据规定,企业总部大楼的用地性质为综合用地,以每亩45万元(含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基准地价起始挂牌公开出让,出让年限50年。入驻总部经济聚集区的总部企业5年内不得外迁。总部企业5年内不得用总部大楼向银行抵押贷款,5年后若向银行抵押贷款,需经过总部经济聚集区办公室同意。
据介绍,为了对总部聚集区进行商务配套,安溪县将在总部经济聚集区建设一幢服务大楼,租给中介和服务机构(包括金融、贸易、物流、信息、人才、培训、咨询、医疗、保险、会计、律师、商检、品牌推广、研发机构、产品展销、酒店等机构),作为总部经济聚集区配套。租期不少于3年的服务中介组织,其租金在第一个租赁年度,县政府给予50%的补贴。
据专家介绍,建设总部经济聚集区,有利于增强政府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吸引大型企业落户,形成聚集效应,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赵郭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