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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务卡:是指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它既具有一般银行卡的授信消费等共同属性,又具有财政财务管理的独特属性。
●公务卡消费资金范围:主要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零星购买支出等。
●持卡人:为预算单位的正式在职职工(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人员)。
●公务卡使用:必须同时取得银行卡签购单和消费小票。
上个月,厦门市农行、建行、中行三家银行刚刚推出“公务卡”,市财政局就身体力行,安装了一套“公务转账POS系统”。记者日前在该局采访时,财务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局里的员工若赶上紧急出差,已经不用像从前那样先向财务借款,回来报销后再还上了。他们可以用本人名义的银联标准信用卡,在各地刷卡消费,然后再把发生的差旅费、公务支出的凭证和发票交回财务,由财务直接跟发卡银行结算。单位发生的集体采购,以及培训费、会议费、招待费等也将全部由单位的公务卡支付。
作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厦门市从今年10月1日开始,在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试行使用公务卡。据介绍,公务卡重点考虑三个方面:一是便捷高效。个人不必另外办卡,只需指定一张现有的卡与单位卡对接;二是控制风险。尽量采用最简便易行、风险最小的方式运作;三是费用节省。不给个人使用增加费用负担。
不久前,《厦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结算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办法对公务卡的适用范围、办理程序、使用管理及财务结算等也作出了具体规定。根据规定,公务卡分为单位公务卡和个人公务卡。单位卡用于单位水电费、邮电费等委托代付项目支出,以及与个人卡的结算,不直接用于消费,不提取现金。个人卡则主要用于职工办理原使用现金结算的零星商品服务支出,以及办理原使用转账结算的5万元以下的小额商品服务支出,实行实名制。
“过去,公务消费的特征之一就是‘现金支付,先开支后报账’,在管理上存在一定漏洞,财务报销环节中容易出现多开、虚开发票报销现象,甚至有未办公事却用发票报账的。”市财政局局长黄强说,试行公务支出消费采用公务卡结算后,行政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公务开支情况都明明白白地显示在银行对账单上,每一笔公务消费记录,都可以查询到,可以证实是否是真实交易,这是公务卡最核心的功能意义。
那么,公务卡的推行主要适用哪些单位呢?黄强表示,目前主要“锁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94个部门360个单位,以及虽不属于国库集中支付,但由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鉴于这种公务消费的透明,在近一个月内,厦门市已有公安、工商、纪委、残联等6个部门首批试点使用公务卡。相关政府部门的推广行动也正在进行之中,预计明年4月将在全市全面推广。(记者 陈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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