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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昨日召开的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市政府副市长裴金佳在报告中表示,为确保社会保障性住房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更趋于公开、公平、公正和有法可依,厦门市正着手从健全组织机构、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等方面加以保障。
在组织机构方面,市委常委会已研究同意设立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常设机构。并形成了一个市、区、街道办和社区居委会联动的工作机制,有效地推动了社会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全面开展。
在政策保障方面,厦门市先后发布了15个政策文件,初步建立起分层次、多元化的社会保障性住房政策体系。《关于调整完善社会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问题的报告》10月底已得到市委常委会讨论并原则通过,人均住房控制标准、收入控制标准等条件将适当放宽。作为城市住房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厦门正在研究制定《厦门市人才用房保障实施办法》,《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使用管理办法》、《社会保障性住房回收回购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也正在研究之中,这些新政策的出台,将进一步扩大保障覆盖面,使更多的市民可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而备受各方关注的退出机制将可望获得建立,使有限的房源实现高效周转、良性循环。
据悉,厦门市正抓紧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低中收入家庭住房进行调查,进一步完善住房信息档案,并将实现电子化管理。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也在抓紧进行。各区或街道办也将成立不以赢利为目的的物业公司,除承担正常的社区物业服务之外,还承担部分政府赋予的监管职能,对社会保障性住房实行封闭式管理。 (记者 陈镌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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