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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确定14个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
新华网福建频道   发布时间: 2007-11-06 17:08:03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经省民政厅批准,日前漳州市已确定14个有条件的村为试点,开展农村社区建设。2009年起,农村社区建设将逐步在全市推广。

   社区向农村延伸

  据介绍,农村社区是指聚居在以村委会驻地村和所辖村落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村容村貌脏、乱、差,农民生产缺乏组织管理,群众办事不便是当前农村亟待解决的问题。农村社区建设将从这些问题入手,组织农村群众开展“除四害”和爱国卫生工作,动员村民建设自来水站、改建厕所;大力组建有关志愿者服务队,让村民参与其中,做好农忙突击、邻里互助、结队帮扶、调解纠纷等;制作《社区便民服务手册》印发给村民,为其提供各种便民服务常用电话号码、村民办事指南、本村周边的公共服务信息及村民需要的其他信息;建立社区服务中心,对与社区群众基本生活和保障密切相关的行政服务项目进行集中受理。

   试点先行 逐步推广

   据了解,在村民的拥护下,今年6月份南靖县金山镇河乾村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诏安县梅岭镇田厝村在锣鼓山兴建全市首例的“农民公园”,于今年9月落成,内设的老人中心、娱乐中心、篮球场、门球场、图书馆等极大地丰富了村民文化生活。

   河乾村、田厝村等14个村之所以被列入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源于它们底子好,“村财相对充裕,有特色产业保障”。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将社区延伸到农村,试点先行,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不断探索和完善农村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拓展范围、内容和模式,稳步提升试点工作成果。到2009年,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点带面,逐步扩大规模,力争三至五年内在全市全面推广。

   因地制宜 满足农民需求

   当然,农村社区服务不同于城市社区,既要满足农民群众的生活需要,又要满足农民群众的生产需求。对此,各试点村将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建立农村社区建设服务中心、村级组织综合服务中心或邻里互助中心等,设立诸如生产技术、卫生计生、扶贫济困、拥军优属等若干个服务机构和便民货郎或便民超市等;引导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科技、法律、社会治安、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等政府公共服务进农村社区;利用农村地缘相近、血缘相亲的特点和邻里互助的优良传统,组织义务帮工队、邻里互助组,制定邻里互助公约,开展群众性的自助、互助活动,重点帮助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低收入家庭和外出务工家庭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重现邻里相帮、互助互爱的良好氛围。(记者黄舒哲)

   相关连接:

   14个试点村名单:

   芗城区天宝镇张坑村、龙文区步文镇后坂村、华安县仙都镇中圳村、龙海市白水镇楼埭村、龙海市角美镇鸿渐村、诏安县梅岭镇田厝村、平和县文峰镇文美村、平和县山格镇宝丰村、漳浦县长桥镇长桥村、漳浦县前亭镇后蔡村、云霄县陈岱镇礁美村、长泰县岩溪镇硅后村、南靖县金山镇河乾村、东山县杏陈镇大产村。


责编:胡善安     来源:闽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