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政 务 要 闻
    领 导 简 介
    新 华 报 道
    海 西 经 济
    图 片 新 闻
    政 府 公 报
    政 府 采 购
    公 仆 论 坛
    人 事 任 免
    新 华 访 谈
    新 华 直 播
    地 方 政 务
    法 律 法 规
    网 上 办 事
    办 事 指 南
    便 民 服 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在线 >> 地方政务 >> 漳州
漳州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将扩大
新华网福建频道   发布时间: 2007-11-05 17:04:39

    平日漳州市区隐隐约约常可听到爆竹声,早些发布的在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还生效吗?这个令市民普遍关注的问题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进一步加强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和监督的举措将于近期出台,禁止燃放的范围不再局限于原有的芗城区所规定的禁放区域,将延伸到龙文区的某些地段。

    据了解,早在1994年芗城区政府曾发布过《关于禁止在市区存储、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并多次重申规定范围内禁止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存储、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在防止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维护社会和谐方面产生了良好效益。但近段时间,反弹现象有所抬头,因此引起的火灾、炸伤手臂、面部或眼睛的事故屡见不鲜。随着市区建设步伐的加大,一幢幢高层建筑拔地而起。楼层高且建筑物之间相隔很近,不安全燃放造成的后果更是不堪设想,给国家、集体财产和人身安全构成威胁。鉴于此,漳州市相关部门将加强对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和监督,相应地扩大禁放范围,落实“平安漳州”整体部署,为市民营造一个更加安定祥和的生产生活环境。(记者 黄舒哲)


责编:胡善安     来源:闽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