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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不再认空心黏土制品为新型墙体材料
新华网福建频道   发布时间: 2007-11-01 15:20:38

    新华网福州11月1日电(记者项开来)《福建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于今年11月1日实施,福建省今后只将非黏土墙体材料确定为新型墙体材料,空心黏土制品不再认定为新型墙体材料,并从资金、税收等方面扶持新型墙体材料行业发展。

    福建省提出,到2010年新型墙体材料在城区建筑应用比例达到75%以上,其中设区市城区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达到100%,县级市城区达到60%,城镇所在地达到35%。

    该办法明确,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生产企业依法享受减半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炉渣、粉煤灰等废渣的,免征增值税;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作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免征所得税5年。

    该办法还表示,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以城市为重点,逐步向农村推广,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当逐步减少使用黏土制品。(完)

    

责编:庄宁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