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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将鼓励市民举报不合格食品
新华网福建频道   发布时间: 2007-10-29 16:33:28

  2001年,厦门市在全省率先实施“放心食品工程”,连续五年将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的生鲜食品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 资料图片 (黄嵘 摄)


  记者:黄副市长,您好!作为厦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您是如何看待食品安全工作的?

  黄菱: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要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推动建设和谐社会。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如果老百姓吃得不放心、不安全,就谈不上民生的改善。着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解决好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是我们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十七大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市政府专门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多年来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我们将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为契机,进一步抓好这项工作。


  谈现状>>>>>

  “厦门人是有福气的”


  记者:商务部部长薄熙来曾经在视察厦门中埔蔬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时说“厦门人是有福气的”,他所说的“福气”指的是食品安全吗?就总体而言,目前厦门市的食品安全情况如何呢?

  黄菱:我想,薄部长所说的“福气”一方面是对食品安全方面取得成绩的肯定,厦门市蔬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对进入市场交易的每一批生鲜蔬菜农副产品进行检测把关,杜绝农残超标的蔬菜流入市场,广大市民的生鲜食品安全基本得到保证;另一方面也是对我们的期望,厦门物产丰富,瓜丰果熟,希望我们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市委、市政府多年来一直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2001年在全省率先实施“放心食品工程”,连续五年将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的生鲜食品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狠抓餐桌污染治理。经过多年努力,厦门建设“放心食品工程”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基本建立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到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信息系统;食品流通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在农残药残监测监控、生猪屠宰管理、市场流通管理、餐饮量化分级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我市的食品安全情况总体达到了一个较好的水平。厦门市被列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城市;厦门市的“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信息系统”有效解决了生鲜食品市场准入、来源合法、商品质量合格等问题,得到吴仪副总理的充分肯定。但是,我们很清醒地认识到,目前的食品安全工作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和占道经营摊点销售的果蔬、水产品以及广大的农村地区,监管的难度仍然很大,工作十分艰巨。我们将继续努力,争取让群众吃到更放心的安全食品。


  谈背景>>>>>

  我国食品出口屡遭限制


  记者:今年8月底以来,厦门市上下开始了一场大规模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您能否介绍一下这一行动开展的背景和意义?

  黄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产品,无论是工业制成品或农副产品,面对的是国内国外两个市场,而不仅仅是单一的国内市场。今年3月份以来,中国出口的食品安全问题,被一些国家和媒体进行了炒作。从最初的宠物食品扩大到药品、牙膏、儿童玩具、水产品、汽车轮胎等多种产品,不少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出口食品和产品采取限制措施,给出口企业带来很大损害。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维护中国产品信誉和国家形象,国务院决定在8月下旬到12月底这段时间,在全国范围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通过专项整治,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各种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的全过程监管,全面强化广大企业和生产经营者的质量责任,全面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把我国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推上新的台阶。


  谈重点>>>>>

  全面建立索证索票制度


  记者:就厦门而言,您认为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难点和重点是什么?

  黄菱:在各种生产经营单位中,整治重点是生产基地、加工企业等进行规模生产和经营的单位,因为他们的产品数量多、销售面广、市场占有率高,直接影响千家万户,一旦出现质量和安全问题,危害很大。在制度建设上,要把全面建立索证索票(即市场应当对入市经营的食品实行索证索票,依法查验食品供货者及食品安全的有效证明及文件,留存相关票证文件的复印件备查)和进销货台账制度作为重点。整治的难点是小作坊、小摊点、小商店、小餐馆,这是食品质量和安全存在问题最多的经营单位。小作坊最容易成为制假售假的渠道,小餐馆最容易出现食品卫生问题,这类单位数量庞大,从业人员素质不高,食品安全保证措施难以到位,同时,它又是一些弱势群体就业的主渠道,在居民集中区,在城乡接合部,是便民的经营项目,因此,如何把治理整顿与拓展就业、有利便民结合好,是此次专项整治要努力破解的重要课题。


  谈监管>>>>>

  横向协调形成统一链条


  记者:目前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国内普遍采取的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做法,我市是如何让这一种分部门监管的状态形成统一的监管链条的?

  黄菱:食品安全监管涉及贸易、农业、海洋与渔业、质监、卫生、工商、环保、出入境检疫检验等多个行政管理部门,2004年9月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确定对食品安全实行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原则,明确农业、质检、工商、卫生等部门分别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这种监管模式明确了部门责任,但也要求相关部门之间必须加强协作,才能不留死角,把监管落到实处。为此,市政府2005年出台了《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统筹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这两年,在市食安委的牵头协调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采取联席会议制度,分别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这种横向的统一协调机制,有效解决了部门的配合问题,使我市的食品安全形成了统一的监管链条。


  谈配合>>>>>

  杜绝不合格食品市场


  记者:在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中,除了政府有关部门的努力外,您认为商家和老百姓需要做怎样的配合和努力?

  黄菱: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国务院令第50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第三条就要求:“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安全负责,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提供安全的食品,是企业最基本的社会责任。从消费者的角度说,应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科学消费意识、社会监督意识。科学消费、安全消费,不购买“三无”食品、劣质食品,不合格食品就没有市场;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发现生产或销售不合格食品的,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使不合格食品无容身之地。我们也希望媒体多发挥宣传和监督的作用,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知识,曝光不负责任的经营单位、不合格的食品,这样的宣传监督对我们的专项整治和食品安全非常重要。通过政府、企业、消费者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们的食品安全工作才能做得更好,我们的食品安全才能真正得到保证。我们将尽最大的努力,争取让百姓满意、放心。


责编:胡善安     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