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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收费促发展
今年是龙岩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第10个年头,通过10年坚持不懈努力,龙岩市治乱减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笔者日前从经贸委获悉,十年来,全市共清理取消各种收费项目85项,年可减轻企业负担近2亿元,查处“三乱”收费案件38件,并坚决做到了不出台新的涉企收费项目。通过十年的治理整顿,我市的各种“三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企业的投资发展环境有了明显改善。闽西被评为海峡西岸投资环境最优的区域之一。2004、2005、2006年连续三年,我市投资发展环境综合评价位居全省9地市第二位,仅次于厦门市。
为治理“三乱”现象,龙岩市专门成立了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经贸委。财政、物委、外经委、乡镇企业局、工会等20多个部门领导为成员。各县(市、区)也相继成立了领导机构。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了责任状。各县(市、区)政府也相应与市政府签订了责任状。全市做到了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在调查摸底和强化舆论宣传的基础上,龙岩市对各级、各部门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集资、基金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属省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出台的收费项目报省减负办,属市、县两级出台的“切一刀”收费项目,坚决按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予以取消。此后,相继开展了铁路、公路、公安、电力、煤炭等涉企“三乱”的专项治理,解决了一些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
治乱减负工作开展以来,龙岩市对企业和群众举报反映的“三乱”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对其中较为典型的38件案件作出了处理。如:市减负办针对新罗区某学校在一年秋季开学时,向附近部分企业收取“赞助费”1.2万元的举报,立即责成新罗区减负办进行查处,将已收的赞助款全部退还了企业。《闽西日报》的读者来信中,反映永定抚市镇桥河村设卡对过路煤车乱收费问题,市、县减负办立即组织人员到实地进行调查,制止了这一“三乱”行为。在“三查”、“三抓”活动中,我市围绕落实中央“九个严禁”,重点控制对企业的检查评比并整合了国有土地资产评估机构,获得各方好评。
为巩固成果,市、县两级从加强监督检查入手,加大工作力度。从1998年到2000年,专门邀请政府有关部门、人大、政协、民主党派、企业家等参与,共组织了三次全市性的联合大检查。此外,在基层企业中聘请减轻企业负担兼职监督员,通过对监督员的业务培训,使其对基层单位的企业减负发挥监督作用。截至今年,全市共聘请三批32名监督员。新闻媒体对治乱减负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龙岩市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职能部门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企业监督网络。
与此同时,龙岩市还积极建章立制,先后出台了《龙岩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对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收费的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各县(市、区)也制定了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具体规定和办法,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中心,实施“票款分离、统一窗口收费”和“代收统缴收费”的管理方式等各种办法,规范收费行为。
治乱减负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让企业更好发展,龙岩市纵深拓展工作内涵,提供优质服务,使减负工作不仅仅为了“减负”而“减负”,而是真正帮助企业走上良性发展道路,为龙岩市新一轮大发展服务。2002年3月成立了市、区合一的“龙岩行政服务中心”。目前,市、区共有66个行政机关在中心设立了窗口,纳入办理的许可事项有567项,占总许可事项的90.7%,基本实现了“一个窗口对外”、“进一家门、办所有事”的集中办理的目的,大大方便了企业,切实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同时,龙岩市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的若干规定》、《龙岩市加快企业改革发展若干规定》等一系列的政策规定,有效解决了在政府部门中时有发生的办事难、办事拖拉的问题,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有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记者
高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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