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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区提高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资金
新华网福建频道   发布时间: 2007-09-14 16:21:57
   新罗区把为民办实事项目抓好抓实,为筑牢农民生命保障线,9月6日,该区出台一项惠民政策,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进行调整,农村合作医疗的统筹资金在每位农民每年缴纳10元不变的情况下,由政府财政投入,把统筹资金从40元提高到50元。

   新罗区早在1994年便在岩山乡做 试点,在全省率先实施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农民个人缴纳5元,乡镇、村出8元的办法筹集统筹资金,群众踊跃参保,然而统筹资金却捉襟见肘。2004年,该区作为全省3个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县(市、区)之一,在龙岩市率先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当年,农民缴纳费用10元,政府(省、市、区))投入20元,提高了统筹资金,农民参保率提高到了近60%。2006年,该区再次提高统筹资金,个人出资10元,政府投入40元,使农民参保率超过80%。2007年,该区农民参保率已提高到了91.5%。为保护农民的参保积极性,为农民减轻因病返贫负担,该区决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由区财政负担,每年为每位农民增加10元的统筹基金。该区还调整基金管理使用方式,在历年结余统筹基金中按当年参保人均3元标准提取资金作为超大病统筹金,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龙岩分公司承保。据了解,该区自2004年7月起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今年6月份,该区共为26149人次患病农民支付补偿金1476万元。(邱德昌 陈丽萍)


责编:胡善安     来源:闽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