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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杭县严格执行标准规范中小学收费
新华网福建频道   发布时间: 2007-08-29 15:39:57


    新学期即将开始,为切实减轻学生及其家长负担,上杭县严格执行中小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规范中小学收费。
    

   上杭县规定,全县各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按“一费制”标准收取课本费、簿籍费和住校生住宿费外,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认真落实国家“两免一补”政策,做好贫困生相关费用减免工作。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必须按照物价等部门批准的项目标准收费,严格执行“三限”规定。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及家长自愿原则。要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学校必须按物价等部门批准标准收费,收费前将项目、标准、依据及监督电话等予以公示,收费时按规定向学生及家长开具合法收费发票,代收费按学期与学生结算。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县教育局要向社会公布乱收费投诉举报电话,全方位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并成立督查组对各中小学招生和新学期收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邓招福 张强福 张毓)

责编:胡善安     来源:闽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