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政 务 要 闻
    领 导 简 介
    新 华 报 道
    海 西 经 济
    图 片 新 闻
    政 府 公 报
    政 府 采 购
    公 仆 论 坛
    人 事 任 免
    新 华 访 谈
    新 华 直 播
    地 方 政 务
    法 律 法 规
    网 上 办 事
    办 事 指 南
    便 民 服 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在线 >> 新华福建报道
闽向城市低保家庭发放副食品生活补助
新华网福建频道   发布时间: 2007-08-22 16:52:54

    新华网福州8月22日专电(记者逯寒青)福建省民政厅和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文件,决定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低保边缘家庭发放副食品生活补助,以缓解近期猪肉等副食品类价格上涨对这些家庭生活带来的影响。

    文件要求,全省各市、县要采取适当提高低保标准、低保补助水平或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确保低保家庭生活水平不因近期猪肉等副食品类价格上涨而降低。

    文件提到,对城市低保对象发放的实际补贴,各地应确保每人每月不低于15元。对因物价上涨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低保边缘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原则上每人每月救助金额不低于12元,救助期限从今年8月至12月止。

    福建省民政和财政厅已要求省内各地,将低保补助金在8月底之前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临时救助资金在9月中旬前发放到低保边缘家庭。(完)

责编:王宁霞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