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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秀屿区推行村级财务代理制
新华网福建频道   发布时间: 2007-07-17 10:10:35

    记者昨日从秀屿区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来,该区在平海镇、月塘乡成功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村集体会计代理制,取得了明显效果,今年上半年节省支出60多万元。

    村级财务“代理制”即成立乡镇会计代理中心,负责各村的会计代理工作。各村财务不设会计,只设报账员一人。各村的会计账务由“乡镇会计代理小组”进行编汇登录。每张凭证在入账前须经“乡镇会计代理小组”审核,在审核中发现不合法的,及时报告村主干和乡挂钩村领导,发现手续不完整的,要求当事人补全。各村的财务收支账目等纳入统一管理后,乡镇村级财务代理中心与各行政村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实行农村财务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三权不变”。每月25日前经村理财小组审核后,在各村公开栏内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通过推行村级财务“代理制”,秀屿区各建制村有效解决了过去那种财务管理混乱、干群关系紧张的问题。目前,全区财务公开率达到100%,“代理制”实施半年来全区村财务节省开支60多万元。推行村级财务“代理制”明白理财,也使干群关系明显改善。近期,市重点工程沁峤路占用砺山村150多亩的土地仅在10天内全部征用完成。月塘乡霞塘村多年未能修好的村道3个月内修通了,45万元的村道费用账目收支情况每一条目写得清清楚楚。 (林文家)

    

    

    

责编:     来源:湄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