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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日报讯(许丽芳)日前,莆田工商部门在对莆田市龙海鞋业有限公司进行年检时发现,该企业的年度审计报告不规范。他们立即告诉企业有关人员,要他们马上到所属工业园区去重新办理。1个小时后,该公司补办了有关手续,顺利通过年检,董事长林元瑶感激地说:“要在往年,这点事怎么也得跑两三趟市区,现在好了,工商局上门服务,把年检大厅搬到了企业门口,现场办理,真是太方便了。”
今年以来,莆田工商部门为方便企业年检,深化服务举措,大力推行“一二三”新制度。“一”就是“一告知”,即制作一份年检告知书,详细介绍了年检的时间、办事程序及各类企业年检时需要提交的材料,使企业主一目了然,备齐所需的年检材料,一次性办结年检事宜。“二”就是“二下”,即下放年检权限、下放监管事权。按照《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有关规定,把年检的审核权、企业的监管权下放到各基层工商所,实现监管关口前移,极大地提高了监管效率。“三”就是“三上”,即上门通知、上门指导、上门年检,在上门通知企业年检的过程中,向企业宣传企业登记的有关法律法规,指导企业及时参加年度检验及提供年检材料,对材料齐全的企业当场给予年检,使企业少跑冤枉路,节约年检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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