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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仓山“新农合”半年惠及千余农民
新华网福建频道   发布时间: 2007-07-04 15:41:23

    昨天上午,84岁的城门镇胪厦村村民王立惠,从仓山区新型合作医疗理算中心领到了249元的差额补偿款,老人高兴地说:“我今年已经报销1000多元医疗费了。”

    当天,仓山区在城门镇浚边村举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医疗差额补偿款发放活动,169名参合农民领到了补偿款。

    今年1月1日,仓山区在全市率先引入商业保险参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群众每年只要交纳10元钱,住院费用就可按比例报销,最高可报2万元。参保对象若是农村低保户、“五老户”、重点优抚对象、农民“独女户”、“二女结扎户”等,其个人出资部分也由区财政支付。

    5月10日,仓山区还降低了起付线并提高补助标准,参合农民在镇(街)定点医疗机构、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区定点医疗机构以外公立医院住院的,起付线分别由原来的200元、600元、1200元,降低到了100元、300元、1000元,报销比例分别由55%、40%、20%,提高到了80%、65%和25%,使参合农民得到了更多实惠。

    目前,仓山区已有6.5万户16.5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超过90%。截至6月30日,这项制度先后让1168人次参合农民受益,共报销逾188万元医疗费,其中个人最高补偿金额8945.15元。 (记者刘家铭通讯员王光华)

    


责编:王宁霞     来源: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