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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
新华网福建频道   发布时间: 2007-06-13 08:26:57

    新华网福州6月12日电(记者 田野) 福建省环境保护局最新发布的福建省2006年环境状况公报指出,全省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仍保持优良水平,达到和优于二级标准的城市比例为91.3%,与上年持平。

    福建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陈宁说,福建省在2006年加大了对火电、钢铁、化工和水泥等重点行业的污染治理力度,确保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者超总量排污的单位,依法责令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依法责令停产整治。对重污染行业中超标排放或者超总量排放的企业,依法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推动了企业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据监测,武夷山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在一级;龙岩和三明市空气质量仍为三级,三明市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超标,龙岩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超标;其余城市空气质量良好,达到二级标准。影响省内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因子为尘类。

    据陈宁介绍,为了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福建省加强了对饮食业油烟、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建筑施工扬尘、工业粉尘污染。

    目前福建省在23个城市共布设74个空气质量常规测点。10个城市(9个设区城市及永安市)开展了空气质量日报检测工作。

责编:王宁霞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