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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吸毒人员当作病人,他们可自愿在中心里治疗,还可以在中心里工作、结婚。昨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由国家和地方投资,福建省拟在福州、漳州、三明、厦门等地建设4家戒毒康复中心,为吸毒人员回归社会提供过渡平台。
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傅是杰介绍,2003年 至2006年间,福建省初次吸食海洛因人数年均增长50%左右,2006年达到3192人。从查获的案件情况看,娱乐场所仍是吸贩新型毒品的主要场所,青少年仍是滥用新型毒品的主体,吸毒人员平均年龄为26岁,最小的仅14岁,且发现个别初中学生。估计福建省每年单吸毒耗费的财富就达12.25亿元。截至今年5月,全省因吸毒感染艾滋病的人数达196名。
福建省的毒品主要来源于省外:通过公路客货运从云南、广东、四川、重庆等地运入我省,也有的利用国际航空渠道贩运进我省。
据悉,2006年10月,福建省在福州福清、厦门思明、泉州丰泽、龙岩新罗、宁德古田等5个社区,开设海洛因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不少受治者已开始从事工作。福建省还将在台江等3个地方,建立3个美沙酮替代疗法门诊。
傅是杰说,吸毒人员既是违法者又是毒品的受害者,是“特殊病人”,福建省拟建立戒毒康复场所,要为戒毒人员提供一个戒毒成功的过渡平台,使他们掌握劳动技能,健康回归社会。目前,经过论证、选点、立项,福建省已初步确定依托公安强制戒毒所和司法劳教戒毒所,在福州、漳州、三明、厦门等地建设4家戒毒康复场所。其中漳州市康复所前期投资3600万元,可以容纳1200名吸毒人员,预计年内即可开始收治。(记者 阮友直 实习生 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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