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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2月14日电(记者来建强)记者日前从福建省建设厅获悉,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全省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已基本清理完毕,共清理2003年底前竣工项目拖欠工程款56.64亿元,占拖欠总额98.8%。为保障农民工薪资权益不再受侵害,福建举全省之力,及时转变清欠工作方式,运用市场与法律手段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防止新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据福建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厦门市目前在福建全省房地产开发项目中试点推行工程担保制,出台并实施《关于业主工程款担保若干实施意见》,所有非政府投融资工程均实行了业主工程款支付和承包商履约担保,培育3家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加强市场监管。
福建省建设厅还出台了《福建省建筑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与竣工备案监管防止新欠工程款的通知》,在项目源头严加监管,防止产生新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同时,对于行政部门协调难以解决的拖欠项目,鼓励和引导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针对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中存在的问题,福建省建设部门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审计厅制订《福建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实施办法》,进一步遏制新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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