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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鼓励台商建设沿海区域性物流中心
新华网福建频道   发布时间: 2007-01-30 08:32:07

    新华网福州1月30日电(记者项开来)日前出台的《福建省“十一五”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提出,鼓励台商来闽投资物流基础设施,鼓励台商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建设沿海区域性物流中心。

    规划提出,积极推动闽台物流行业协会和企业交流合作,拓宽对台贸易通道,提高闽台物流业合作水平。吸引和承接台湾知名物流企业在闽落地,利用其资金、先进的物流应用技术和经营管理经验,做大做强福建物流企业。

    规划中还提出,扩大对台出口和对台小额贸易,继续务实地做好与金门、马祖和澎湖地区的直接往来工作。把沿海主要批发市场建成两岸商品双向流通的集散地,发挥其辐射功能。在台商产业聚集区加强物流服务系统建设。结合福州保税区建设、厦门“区港联动”试点、“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重点建设好海峡两岸农产品交易平台和对台专业物流中心建设,推动闽台物流业对接。

    近年来,闽台物流业合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2006年,闽台贸易额达56.07亿美元,同比增长14.9%,其中自台湾进口46.57亿美元,同比增长13.8%。                                         

责编:胡海明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