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
    政 务 要 闻
    领 导 简 介
    新 华 报 道
    海 西 经 济
    图 片 新 闻
    政 府 公 报
    政 府 采 购
    公 仆 论 坛
    人 事 任 免
    新 华 访 谈
    新 华 直 播
    地 方 政 务
    法 律 法 规
    网 上 办 事
    办 事 指 南
    便 民 服 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在线 >> 新华福建报道
福建省鼓励县域内设立社区金融机构
新华网福建频道   发布时间: 2007-01-15 09:12:40

    新华网福州1月14日电(记者项开来)日前出台的《福建省"十一五"经济体制改革专项规划》提出,构建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在县域内设立由民间资本投资入股的社区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资金进入农村金融市场。

    福建省构建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具体措施包括:加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发展,切实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办成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服务力度;推动政策性银行积极拓展"三农"信贷业务;组建邮政储蓄银行福建分支机构,用市场化方式引导邮政储蓄资金多渠道回流农村;鼓励县域内设立由民间资本等投资入股的社区金融机构。

    福建省还将依照"政府主导、财政扶持、市场运作、自愿参保"的总体思路,推动建立以政策扶持与商业运作相结合,多形式经营、多渠道支持的农业保险产品。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保费低廉、保障适度、覆盖广泛的农业保险产品;推动森林火灾保险、农村住房保险、水稻种植保险、渔船保险和渔工责任保险等险种的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农业保险赔付准备金制度,加大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农业风险防范与救助机制。(完)

责编:霍志红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