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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1月9日电(记者项开来)记者从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从2007年开始,福建省将严禁“大吨小标”车辆进入运输市场,同时加快推进全省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公路计重收费工作。
按规定,2007年1月1日前,福建省公安交警部门完成了车辆参数更正、行驶证换发工作。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日前发文表示,交通运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行驶证核定的项目办理相应的车辆营运手续,从2007年开始不得准许“大吨小标”以及其他不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车辆进入运输市场。
文件要求,在已设置称重检测装置的高速公路入口,各高速公路交警、高速公路路政和交通运管部门要联合执法,凡经检测确定为超限超载的运输车辆,一律禁止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对高速公路重要出口和部分服务区实施流动执法,特别是闽粤、闽浙、闽赣三个固定检测站要24小时全天候检测,并依法处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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