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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
新华网福建频道   发布时间: 2007-01-05 09:21:39

    新华网福州1月4日电 据省发改委介绍,福建省政府日前下发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管理暂行办法》,自此,福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今后,福建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度,而是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或备案制。政府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并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利用、资源使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
随核准办法同时下发的还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按照减政放权、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推动产业集聚等原则,规定了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在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方面的权限划分,明确了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职责。

   为提高行政效能,配合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工作,福建省发改委正在组织开发全省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备案系统,预计将于今年3月正式投入运行。(完)

责编:胡海明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