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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传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
新华网福建频道   发布时间: 2006-11-08 08:33:17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并强调要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来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加强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

    党是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有党的坚强有力的领导。因为党对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对社会主义本质的理解,对执政理念的思维,对党的工作中心的确定,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力度。同时,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是充满活力、团结和睦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是一个不断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我们要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和复杂的国际局势,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一个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离开党的坚强有力领导,是不可能实现的。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者、组织者、协调者、推动者和保障者。

    党的坚强有力领导,不仅体现在党的理论的与时俱进和不断创新,而且还体现在党要有很强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本领,有很强的解决社会实际问题、推动社会不断发展的能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我们党要善于协调社会关系,优化社会秩序,美化社会环境,激发社会活力,处置社会矛盾,确定社会发展目标,提供社会保障,应对各种挑战,防范各种风险,这对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重大考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宏观上讲,要解决好党群和谐、民族和谐、阶层和谐、政党和谐、军民和谐、警民和谐、区域发展和谐、人与自然和谐、“三个文明”和谐、“四位一体”建设和谐、海峡两岸和谐、外交与国际关系和谐等;从中观上讲,要解决好党内和谐、军内和谐、行业和谐等;从微观上讲,要解决好家庭和谐、单位和谐、校园和谐、军营和谐、群团和谐、社区和谐、人际和谐、人与具体环境的和谐等。实现这些方面的和谐,我们要统一思想认识、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矛盾冲突、健全体制机制、应对干扰冲击、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保卫国防安全。党只有不断增强解决这些问题的能力,才能有效地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

    党的坚强有力领导,还体现在党要永葆先进性。党的先进性是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巩固执政地位的基本前提。党的先进性程度的高低、持续时间的长短、保持的自觉性强弱,直接影响到党领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成效。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就要认真解决思想先进与行为某些落后、理论先进与实践某些滞后、总体先进与个别局部存在某些不足等不协调的问题,真正实现思想先进与行为先进、理论先进与实践先进、全局先进与个别局部都先进的统一,使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认清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紧迫性,明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在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激发社会活力、增进社会团结和睦等方面发挥坚强有力的领导作用和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还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我们要克服党内存在的一些与党的先进性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突出问题,以科学的思想、优秀的人才、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坚定的党性、坚强的组织、先进的制度和表率的行为来领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并以党内和谐来促进社会和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作者是福建农林大学党委书记,教授、博导)

责编:     来源: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