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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用海事司法保障海洋经济强省建设
新华网福建频道   发布时间: 2006-10-24 15:07:35

    新华网福州10月24日电(记者 李寒芳)福建省近日提出,“十一五”期间,将以总投资3567亿元的247个重点项目支撑海洋经济强省建设。在项目投资带动的同时,福建也注重用海事司法保障手段维护沿海渔业生产秩序,促进社会稳定,促进经贸发展和对外交流。

    厦门海事法院自1990年建院以来共受理各类海事海商案件7367件,标的总金额达77亿元;审执结案件6998件,解决争议标的64亿元,审判案件涉及35个国家和地区。所处理的案件包括各个方面,主要包括积极服务保障海洋环境及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依法引导、规范海上运输和经贸发展;依法维护港口建设和港口作业秩序;依法保障对台海上经贸和直航等。

   福建省法院提出,今后将努力形成“重点突出、全面带动、延伸扩大”的大服务格局,将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作为重点服务地区,全面形成对沿海辖区的服务网络,逐步形成对福建省内地的南平、三明、龙岩及省外江西等地经福建省沿海港口开展进出口活动的延伸扩大服务网络。

   海事司法工作在港口建设中也大有作为。福建省通过依法保障以港兴市,为港口发展提供了一系列海事法律咨询服务,提高了港口集疏运能力、港口岸线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促进了港口泊位和配套基础设计的建设,增强了港口的辐射带动力和航运物流。

   此外,福建省还通过大力宣传海事审判所使用法律,强化全体公民的海洋国土意识和海洋法律观念,促进依法治海工作。(完)

责编: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