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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9月16日电(记者
李慧颖)从省外经贸厅获悉,福建将开展自主创新高新技术出口企业推选活动,入选企业可享受优先安排"高新技术出口产品技术更新改造贷款贴息"和"研究开发资助资金"等优惠政策。
根据规定,可获优惠的企业须是经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且属出口型企业,上一年度的出口额(含代理出口)超过1000万美元,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本企业当年收入的5%以上;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人数的10%以上;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产值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有自主的研究开发机构或稳定的技术依托单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或专利技术,相关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在国际市场有一定竞争力。
据了解,除优先安排贷款贴息和研发资助资金等优惠政策外,入选企业还将优先获得"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和相关的自主创新奖励,同时还可得到技术攻关、在国外申请专利、开拓国际市场等方面的扶持,并享受"绿色通关"的优惠政策。
截至今年8月,福建已认定811家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其中民营科技企业占80%以上,2005年福建民营科技企业全年总收入达到1672.7亿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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