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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9月13日电(记者许雪毅)或方或圆散落在闽西、闽南山区的世界民居建筑奇葩——“福建土楼”的保护管理如今有了专门的规矩。福建省政府日前出台了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的《“福建土楼”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 “福建土楼”被誉为“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神话般”的民居建筑,纳入《办法》保护管理的“福建土楼”包括:永定客家土楼——初溪土楼群、洪坑土楼群、高北土楼群、衍香楼、振福楼、永康楼,南靖土楼——田螺坑土楼群、河坑土楼群、怀远楼、和贵楼,华安土楼——大地土楼群。 《办法》规定,“福建土楼”保护经费依法纳入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预算,所在地县级政府依法设立保护专项资金;应当根据保护需要,有计划地安排接纳游客,避免过度人为活动影响文化遗产;应当做好新村规划,对“福建土楼”保护范围内居民人口压力过大的,进行有计划外迁安置。 《办法》规定,“福建土楼”所在地县级政府应组织编制保护规划及其详细规划,依法报省政府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作为“福建土楼”保护管理和展示利用的重要依据;建立保护监测制度,发现可能危及文化遗产安全的,应当及时依法采取相应措施予以保护;做好“福建土楼”所在区域周边一重山范围内的环境保护,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福建土楼”维护和修缮时应当遵循不改变其原状的原则,保护原有材料、传统结构、形制工艺和历史原貌。 《办法》还规定,“福建土楼”所在地各级政府应采取措施,继承、保护和弘扬与“福建土楼”有关的历史传统文化精华,搜集和保护文化、艺术、工艺珍品,根据需要设置博物馆或陈列室,出版、展示、宣传相关历史文化作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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