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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查处新型的非法信用卡金融活动
新华网福建频道   发布时间: 2006-09-12 09:35:48

    新华网福州9月12日电 (记者苏杰)福建省公安厅最近披露,福州市公安机关查处了一起中介组织从事非法信用卡金融业务活动的案件。此种利用信用卡代客还款、套现牟利的行为属新型的非法金融活动,是否构成犯罪目前刑法尚无明确界定,值得关注。

  今年1月10日,福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中国银监会福建监管局的函称,近期以来,福州市有个别中介组织在一些平面媒体刊登“代还信用卡到期款”等广告,通过代替信用卡持卡人偿还到期透支款,或者协助信用卡持卡人刷卡虚假消费套现等方式,收取高额手续费。

    警方经侦查,于1月18日对位于福州市贤南路38号某宿舍107室的厦门某公司福州办事处进行突击检查,当场缴获涉案的一台电脑、一台POS机以及一本账本。在银监会、银联的配合下,查明该公司于2005年2月向厦门银联申请了一台POS机,违反银联有关规定将机器放在福州办事处使用,并通过平面媒体刊登广告,代客偿还信用卡欠款、信用卡刷卡套取现金,从中收取高额手续费。仅今年1月7日至1月11日5天内,就代替40人次偿还涉及9家银行的信用卡欠款及套现共计27万余元,并收取手续费7000余元,手续费比率高达2.5%。

    据警方介绍,目前已将该案移送工商部门和银联处理。由于利用信用卡代客还款、套现牟利等属新型的非法金融活动,是否构成犯罪目前刑法尚无明确界定,银监会福建监管局也已请示上级机关商讨。(完)

责编: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