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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将全面清查公务员入股办矿
新华网福建频道   发布时间: 2006-08-16 16:28:22

    新华网福州8月16日电(记者 李慧颖)福建将于今年11月底以前完成对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入股办矿的清查工作,相关人员一经查明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日前联合省内十部门出台今年该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实施意见,着手对全省矿产勘察开采项目进行治理检查。

   根据规定,福建各级政府将组织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对行政区内矿产勘察开采项目逐个清理、排查,对国家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以入股等方式参与办矿,或隐瞒真相、采取其他手段继续投资办矿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关部门还将全面清查和纠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检查探矿权、采矿权人履行法定责任情况,加大对重点矿区的专项整治。

   福建省还将全面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严格执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规定。原无偿取得的采矿权有效期限未满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督促采矿权人进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收取采矿权价款,换发新的采矿许可证。(完)


责编: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