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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办公设备
新华网福建频道 2006-06-29 16:30:41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漳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现就漳州教育学院所需的电脑办公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能力的企业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ZC(2006)082GB
2、招标项目:见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元整(不受理邮寄,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6年6月21日起
5、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漳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漳州市芗城区平等路72号)。
6、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6年7月12日上午10点整。
7、接收投标文件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平等路72号(市采购中心开标厅)
8、开启投标文件时间:2006年7月12日上午10:05分。
9、开启投标文件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平等路72号(市采购中心开标厅)
10、招标机构:漳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漳州市平等路72号(市财政局内)
11、资格审查:提交招标文件时需审验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原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国税地税登记证原件或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品牌在漳州有售后服务站证明,需由厂家证明;
(4)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不直接到达投标现场时);
(5)提供由采购中心开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收据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6)投标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12、投标保证金帐号:
全 称:漳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漳州市工行营业部
帐 号:1409020129264060917
地 址:漳州市平等路72号
13、财务室联系人:钟小姐
电 话:0596-2058287
14、 联系人:朱先生、郭先生
电 话:0596-2026187、2026065 传 真:0596-2022787
漳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6年6月21日
第二部分 投标方须知
A 说 明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二、定义
(一)“招标方”是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漳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投标方”是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企业。
(三)“货物”是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相关设备、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四)“服务”是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必须承担并且免费提供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三、合格的投标方
(一)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
(二)投标方的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招投标规定。
四、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招标文件说明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阐明投标文件的编写、递交、招标投标程序,评标原则、中标条件和相关的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份组成:
(一)投标邀请函
(二)投标方须知
(三)报价文件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但必须在递标截止时间5日前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到招标方。招标方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可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一)在递标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方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投标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二)为使投标方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如有必要,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推迟后,通知投标方的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15日。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书或更改函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份,对投标方有约束力。
C、投标文件的编写
一、要求
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投标语言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及投标方和招标方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一律以中文书写。投标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元(含税价)填报。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份:
(一)投标文件
(二)配置偏离对照表
(三)服务承诺
(四)法人授权委托书
(五)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六)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由采购中心开出的收据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七)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方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四、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政府采购项目报价单、并注明提供货物的单价、小计等(详见政府采购报价单)
(二)投标方应按政府采购报价单格式填写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价。投标方对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三)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
1、投标方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3、每包投标文件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5、投标方根据招标文件漳州教育学院电脑办公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报价单的配置及项目技术规格,对自身产品的配置和功能列出偏离表,评委将根据偏离表的情况来评定合格或不合格,配置和功能高于招标文件所要求的配置和功能的为合格,低于招标文件基本配置为不合格,其报价单将不宣读,投标供应商需列出自身产品配置与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报价单中的产品配置对照表格,并自行打印。
6、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7、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四)填写投标价格表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所报投标价应包含货物款、安装调试费、运输费用、税金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附带服务的费用。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二)投标方应向招标方开户银行交存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000元人民币。
(三)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或转帐方式,至截标时间止投标保证金必须到达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
(四)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7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五)中标的投标方,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期满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六)发生以下情况投标(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1、开标后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权的;
3、 由于中标方的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情况。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2、投标文件未密封;
3、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
5、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涂改无加盖公章确认;
6、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七、废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中的规定,均按废标处理。
八、投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交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未经招标人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九、投标时应注意事项:
(一)报价单内容不得涂改,所报价格如有涂改,应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章,否则将按废标处理。
(二)投标方的投标价格必须是含税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三)开标时,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四)所有设备必须原厂原装。
(五)交货地点:漳州教育学院。
(六)交货时间:2006年8月15日。
(七)中标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中标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八)中标方提供的各种设备和材料都必须是国家认定的合格产品,产品必须是正宗厂家出产,并按厂家规定进行保修。
(九)服务要求:保修三年(投标品牌在漳州有售后服务站)
D、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投标文件中的报价文件应与其他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开密封,即商务、技术文件内不得有体现此次招标项目货物价格,副本内不得有报价文件,否则招标方不承担因价格标书提前被开启的一切后果。
2、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内层包封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然后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内。
内层和外层包封上都应注明:
4、项目名称和招标文件编号;
5、"开标前不能启封"的字样;
6、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
7、内外层包封口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8、 如果内、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方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二、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时间内派人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
2、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汇至或送至招标方换取收据,在递标时出示。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方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方者,招标方可以予以接受,但不退还原投标文件。
2、投标方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方,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的内容。
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式通知招标方。如采取电报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送达招标方或邮电到达日为准。
4、开标后投标方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E、开标
一、招标人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投标人需派代表参加。
二、开标时,由监督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F、评标办法
根据评委对产品偏离表的评定结果来确定,评为合格的,采用报价最低的原则来确定中标品牌和中标供应商。

G产品质量服务
供方提供的物品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检测标准以及标书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供方遵守有关部门和厂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签定保修合同,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正常使用中所发生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供方免费保修、包换或包退。产品发生故障时,供方保证在48小时内响应并到位服务,及时解决问题,72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供方应无条件的提供同等(或以上)质量物品替代,并形成书面文字以供核查。
H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拒绝签定政府采购合同。
《中标通知书》作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合同签订以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为准。
中标通知书发出3个工作日, 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和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按时签定合同的应出具证明,否则按违约处理。《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三份,一份报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I交货期限、地点、方式
供货期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按招标文件规定期限,中标方应把采购的全部物品负责送至采购单位,并负责安装调试。
K 履约与验收
一、 中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履约,逾期未能完成的,应提供采购单位或权威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否则按无法履约处理,中止合同、取消履约保证金,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设备的验收由使用单位组织人员进行验收。中标公司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报采购单位组织验收。采购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验收,否则视同验收合格。
L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本次采购为三次分期付款、交货验收合格后:2006年9月31日前付60%,余额40%分二次付清,余款利息由院方根据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2007年9月31日前付20%,2008年9月31日前付20%。
M法律责任
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由招标方所在地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或法院管辖。
N中标服务费
第一中标候选人需向漳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交纳中标金额的1%作为中标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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