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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雷春美
女,畲族,福建省福安市人,1959年1月出生,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7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2月福州大学毕业,2000年7月厦门大学在职研究生毕业。2005年7月起任中共福建省委委员、中共龙岩市委副书记(正厅级)、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1975.07—1978.02 福建省福安县松罗公社后洋大队插队知青 1978.02—1982.02 福州大学机械工程系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学习 1982.02—1988.10 福建省闽东电机厂技术员,第四车间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 1988.10—1989.07 福建省闽东电机厂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1989.07—1993.03 福建省宁德市(县级)政府副市长(其间:1991.06—1993.03在福建省扶贫办挂职任副主任) 1993.03—2001.09 共青团福建省委副书记、省关工委副主任、省青联副主席、主席(其间:1996.05——1996.12 在国家财政部条例法规司挂职任副司长;1997.02—1997.04在省委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1997.09—2000.07参加厦门大学在职研究生班金融学专业学习,2000.08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0.03—2001.01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0.03—2003.01参加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并毕业) 2001.09—2002.05 共青团福建省委书记,省关工委副主任,省青联主席、名誉主席(2001.12) 2002.05—2005.06 中共福州市委副书记(正厅级) 2005.06—2005.07 中共龙岩市委副书记(正厅级) 2005.07—2005.11 中共龙岩市委副书记(正厅级)、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2005.11— 中共龙岩市委副书记(正厅级)、市人民政府市长 第十四届团中央委员,第八届、第九届全国青联常委,第六届中共福建省委候补委员、第七届中共福建省委委员,第八届福建省政协常委,龙岩市二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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