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因犯滥伐林木罪被判刑,不出一年半,又因无证非法擅自采伐自留山林木而再次涉嫌犯罪。2008年4月16日,福建省建瓯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滥伐林木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雷某。
现年44岁的犯罪嫌疑人雷某,系建瓯市房道镇人。2006年6月14日,他曾因无证采伐犯滥伐林木罪,被建瓯市法院判决罚金8000元。当初,建瓯市法院正是基于其犯罪事实情节比较轻微,考虑到其本人系初犯,而且认罪态度较好,才决定对其适用单处罚金刑的。但是,有过前车之鉴的雷某并未从法院对其从轻判决而感恩戴德、诚心悔过。2007年9月份,雷某以1.5万元的价格向同村村民杨某购买其自留山所在山场的杉木66株。由于他急于返本赢利,且已经联系到买主,在经咨询在短期内无法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他不惜以身试法。当月,他随即雇佣村民将所购买的杉木伐倒40株,计立木材积24.5608立方米,后将木材非法出售。
经群众举报,鉴于其滥伐数额已经超过当地立案标准16立方米,建瓯市公安局于2007年12月决定对雷某进行立案调查。雷某听到风声后,迅速潜逃,后2008年4月2日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李诗灿、陈子华、张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