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引发口角,晋江一保安用锤子砸死老乡,随后跑上公路两次撞车寻死。因犯故意杀人罪,宁德市寿宁县男子杨某被泉州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赔偿死者家属129115.2元。近日,福建省高级法院核准泉州中院的判决。
【血案】中年女子横尸床前
去年5月25日凌晨5点20分,租住在晋江市梅岭街道赤西村金兴路某租房三楼的付某,睡醒后像往常一样到三楼阳台洗漱,无意间瞥见了邻屋洞开的房门。付某探头一瞧惊呆了,一个中年妇女穿着一套睡衣,躺在床前地上,头部一大片血迹。付某连忙叫醒房东,向警方报案。
警方调查得知,死者叫李某妹,40多岁,寿宁县人,已婚,生有两男一女,案发房间正是李某妹的房间。李某妹有个情人小丰(化名)也租住在该栋民房,但事发时,小丰在老乡家中打麻将。
当晚11点40分左右,有租户看到死者曾与一名穿保安制服的男子上楼,二人上楼时用方言说话,最后一起进入死者的租房。警方立即将该男子列为重大作案嫌疑对象。
【车祸】保安两次撞车寻死
案发后半个小时,晋江市梅岭街道梅岭小学边的路段发生了一起不寻常的车祸。
司机苏某驾驶着铃木商务型小车行驶在路上,一个穿保安制服的中年男子突然闯到车前,并两次故意用头猛撞其车前的挡风玻璃,直接晕倒在地。司机一边报警,一边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当天上午10点多,警方赶到医院,中年男子交代了杀害李某妹的事实。据了解,中年男子叫杨某,现年41岁,也是寿宁县人,在晋江某公司当保安。
【揭秘】中年女子和保安 一句话引发血案
事发当晚,杨某到租房找李某妹的情人小丰玩,但小丰不在,杨某就到李某妹的租房,聊天到第二天凌晨,随后他独自回到一楼小丰的租房睡觉。
当日凌晨5时许,杨某睡醒后向李某妹辞行时,李向杨某借几千块钱,被一口回绝。临走时,杨某嘟囔了一句:“我是一个打工仔,哪来那么多钱,不像你们女人,裤子一脱就有钱。”双方因此起了争执,杨某随手拿起床边的铁锤朝李的头部猛砸,随后将凶器藏在一楼的房间逃离了现场。事后因害怕,他两次撞车自杀未遂。
杨某犯罪的手段残忍,后果严重,本应予以严惩,但鉴于杨系临时起意犯罪,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杨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附带赔偿死者家属12.9万多元。(记者 魏柳菁 通讯员 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