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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全运会福建省总结表彰大会

表彰会现场

 

福建省副省长汪毅夫主持表彰大会

福建省体育局石增兴局长汇报我省十运会比赛情况

 

福建省人民政府方彦富副秘书长宣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参加第十届全国运动会获奖集体 个人的决定

    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我省体育健儿在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的比赛中,团结协作,奋力拼搏,赛出了风格和水平,夺得金牌17枚、银牌12枚、铜牌14枚,团体总分1063.5分,在全国金牌排名第8名,总分排名第10名,并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为全省人民赢得了荣誉,实现了省委、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十运进入全国前列”的目标。为表彰省体育局和参加第十届全国运动会获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教练员,省政府决定一、对省体育局给子嘉奖一次。二、给子获得金牌的运动员黄珊汕、何雯娜、林闽、郑晓鋆、起永梅、王佳琳、林丹、孙健、王向党、张良、李雪艳、李晶晶、齐晖、王猛健、郑磊石、周斌、周传成、陈秋斌和教练员卓贤麟、何国权、彭希纪、甘春风、黄世平、张光、叶瑾、陈志明、代林彬、郑宁、唐庆财等29人各记一等功一次。三、对获得金牌的运动员、教练员各奖给奖金18万元;对获得银牌的运动员、教练员各奖给奖金7万元;对获得铜牌的运动员、教练员各奖给奖金4万元;对我省体育代表团取得的团体总分,按每分1000元予以奖励;此外,对科研医务及后勤人员予以奖励。希望省体育局和受表彰的运动员、教练员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认真总结经验,团结奋斗,继续努力,力争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2009年第十一届全运会上再创佳绩。希望全省广大体育工作者和各条战线的同志以获奖运动员、教练员为榜样,发扬勇于奉献,顽强拼搏,为国争光,为闽争誉的精神,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为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省人事厅副厅长吴钦霖宣读《关于给我省参加第十届全国运动会获得银、铜牌的运动员、教练员记三等功奖励的决定》

    关于给我省参加第十届全国运动会获得银、铜牌的运动员、教练员记三等功奖励的决定各设区市人事局、体育局、省体育局各有关单位:在日前结束的第十届全国运动会上,我省体育健儿奋勇拼搏,屡创佳绩,共获得金牌17枚、银牌12枚、铜牌14枚,总分1063、5分,在全国金牌排名第8名,总分排名第10名,超过我省历届全运会的最好成绩,并获得奖牌、总分和体育道德风尚奖三项奖励,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实现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十运进入全国前列”的目标。为表彰十运会我省获得银牌、铜牌的运动员和教练员,省人事厅、省体育局决定,给获得银牌的林木杰等21名运动员、获得铜牌的陈宏等26名运动员,以及陈尊荣等19名教练员各记三等功一次(具体人员名单附后)。希望受奖人员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福建的体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获得银牌运动员:林木杰、卢春生、陈志伟、杨杰、陈小川(田径)、刘翠红、李婷(皮划艇)、洪艺娇、张亚男、王君慧、潘越男、严炎凤、刘晓燕、刘琳、高艳华、王淑娟(赛艇)、林谦(射击)、石智勇(举重)、黄颖褀(武术)、郑峰、傅志强(帆船)。获得铜牌运动员:陈宏、龚伟杰、谢鑫、张伟鸿、邱波辉、胡芝兰、郭振东、徐锦锟、梁开泉、谌龙(羽毛球)、黄志鹏、王维(皮艇)、李成伟、施银行(跳水)、梁友祥、陈海平、马丽、冯玉、孙月、刘憬(赛艇)、陈昱(射击)、朱莉莉(激流回旋)、吴美锦、苏达金(举重)、蔡秋水(帆船)、孙丽美(帆板)。教练员:陈尊荣、陈惠军、姜学洲、施向荣、段南北、彭希仲、燕永汉、柳榕、陈文斌、林波、林江利、李志锋、汤仙虎、冯晓峰、陈寿强、史福章、张华杰、蔡炎书、林家成。

 

 

省总工会副主席林际彪宣读《关于授予林丹等29位同志“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的决定》

    关于授予林丹等29位同志“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的决定各设区市总工会,省级有关产业(系统)工会,省总直属企业工委:我省体育健儿在第十届全国运动会中,不畏强手,  团结一致,奋力拼搏,赛出了风格和水平,共获得17枚金牌,位居第十届全国运动会金牌排名第八位,取得了我省历届全国运动会上最好的成绩,实现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十运进入全国前列”的目标,为我省赢得了荣誉。为表彰我省参加第十届全国运动会获得金牌的运动员和教练员作出的突出贡献,省总工会决定授予林丹等29位同志(名单附后)“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运动员和教练员再接再厉,  弘扬自强不息、奋发有为的精神,为我省体育事业上新水平再立新功。省总工会号召全省广大职工要向林丹等29位同志学习,学习他们以集体利益为重,团结一致,顽强拼搏,不断进取,勇于攀登体育事业新高峰的精神,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建功立业.具体名单:运动员18人:林丹(羽毛球)、孙健、王向党(赛艇)、张良、李雪艳(射击)、李晶晶(激流)、齐晖、王猛健(游泳)、黄珊汕、何雯娜、林闽、郑晓鋆、起永梅、王佳琳(蹦床)、郑磊石、周斌(武术)、周传成(帆船)、陈秋斌(帆板)。教练员11人:何国权、彭希纪、甘春风、黄世平、张光、叶瑾、陈志明、卓贤麟、代林彬、郑宁、唐庆财。

团省委副书记吴立官宣读《授予省体工队女子蹦床队福建省新长征突击队和林丹等18名运动员福建省新长征突击手荣誉称号的决定》

    关于授予省体工大队女子蹦床队福建省新长征突击队和林丹等18名运动员福建省新长征突击手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设区市团委,省直团工委,各大学团委,各直属企业团委,省军区政治部,省武警总队政治部,省武警边防总队政治部,省武警消防总队政治部:在第十届全国运动会中,我省体育健儿不畏强手,团结一致,奋力拼搏,屡创佳绩,  以顽强的意志和精湛的技艺力挫群雄,赛出了风格和水平,充分体现自信、自强和敢于胜利的精神风貌,共获得了17枚金牌、12枚银牌、14枚铜牌,总分1063.5分的优异成绩。在全国金牌排名第8名,总分排名第10名,超过我省在历届全运会上的最好成绩,获得奖牌、总分和体育道德风尚奖三项奖励,取得历史性突破。实现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十运进入全国前列”的目标。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特别是体育运动员奋勇拼搏,勇攀高峰,为我省体育事业上新水平作出更大的贡献。经团省委研究决定,授予省体工大队女子蹦床队福建省新长征突击队和林丹(羽毛球)、孙健、王向党(赛艇)、张良、李雪艳(射击)、李晶晶(激流)、齐晖、王猛健(游泳)、黄珊汕、何雯娜、林闽、郑晓鋆、起永梅、王佳琳(蹦床)、郑磊石、周斌(武术)、周传成(帆船)、陈秋斌(帆板)等18位同志福建省新长征突击手荣誉称号。团省委要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以这次表彰活动为契机,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在各行业、系统深入开展行业学先进、岗位作奉献活动,帮助广大团员青年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习他们紧跟时代、刻苦训练、勇于拼博、奋力进取的精神,以实际行动在各自的岗位上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团省委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要再接再厉,不骄不馁,不断进取,在学习与实践中继续发挥带头模范作用,为我省体育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省妇联主席刘群英宣读《关于授予李雪艳等十位同志福建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的决定》

    福建省妇联关于授予李雪艳等十位同志福建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设区市妇联、省直机关妇工委:在盛况空前的第十届全国运动会上,我省参赛的女运动员李雪艳(射击)、李晶晶(激流)、齐晖(游泳)、黄珊汕、何雯娜、林闽、郑晓鋆、起永梅、王佳琳(蹦床)、陈秋斌(帆板)等十位女运动员不畏强手,团结一致、奋勇拚搏,屡创佳绩,为我省总成绩在本届全运会上取得历史性突破做出了积极贡献。在她们身上体现了新时期福建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爱拼敢赢的精神风貌,她们为福建赢得了荣誉,展示了八闽女性的巾帼风采。为表彰李雪艳等十位女运动员的突出贡献,省妇联研究决定,授予李雪艳等十位同志福建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省体育局毛武夷副局长宣读《关于授予福州市体育局等六个单位“十运会突出贡献奖”的决定》

关于授予福州市体育局等六个单位十运会突出贡献奖的决定  各设区市体育局、省体校:我省体育健儿在第十届全国运动会上,不畏强手,顽强拼搏,以获得17枚金牌,名列全国第八名,总分突破千分大关,排名第十位的突出战绩,取得了金牌总数和总分两个历史性突破,并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实现了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各设区市为此做出积极的努力。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省竞技体育的发展,经研究决定授予福州市、龙岩市、宁德市、厦门市、漳州市体育局和省体校等六个单位“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突出贡献奖”,并分别予以奖励人民币十万元,以资鼓励。望各单位继续努力、不断进取,为建设海峡西岸体育强省,再立新功。

黄小晶省长向省体育局局长石增兴颁发省政府嘉奖证书

 

省领导为获得十运会金牌的运动员颁奖

 

 

 

 

福建省委书记卢展工作重要讲话

    卢展工书记充分肯定了福建代表团在十运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他指出今天的会既是表彰会又是动员会。过去的成绩已经过去,他希望福建体育人乘着海峡西岸建设的春风,再接再厉,取得更大的成绩,为祖国争光,为八闽争誉。在讲话中,卢展工书记对福建体育人提出要求:一搏之力十年功,今日整装再启程,雄关漫道真如铁,海西体育乘春风。

2006-01-04 10:35:28 发表 |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