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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上午,局先进性教育活动督导组在省体育局召开第17次会议。会议学习了局先进办《关于做好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通知》,并就在群众满意度测评过程中督导组的工作重点做了研究部署。会议认为,创造良好氛围,搞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是切实保障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的关键环节。
会议认为,督导组的同志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将局先进办针对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制定的有关要求加以贯彻落实:群众满意度测评的对象为参加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各直属单位;各单位在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结束时即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并在6月22日(星期三)前完成测评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单位与局督导组商定;参加群众满意度测评的人员一般应包括本单位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基层群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离退休干部职工的代表以及服务对象的代表等。
群众满意度测评的主要内容在下发至各单位的《群众满意度测评表》中有详细体现,各单位应对照加以测评。群众满意度测评主要按以下步骤进行:一、召开座谈会,沟通先进性教育活动有关情况,进一步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二、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通报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情况、整改的有关工作、取得的实际成果,以及下一步整改工作的措施打算;三、发放群众满意度测评表进行测评。
会议还强调了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要广泛组织党内外群众代表参加,注意参加测评群众的代表性,使参加群众满意度测评的范围尽量宽一些;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创造有利于群众讲真话、讲实话的良好氛围。要注意正确引导群众,努力形成群众有序参与、评价客观的良好局面,确保群众满意度测评的真实性;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中,要注意听取群众对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工作机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建议,为了确保我局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顺利进展,各单位应于本月24日前,将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会同整改提高阶段的小结、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结材料等,一并以书面形式(一式四份)报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会议最后决定,督导组将于本次会后的当天下午由各小组分头召集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召开会议,及时传达局先进办文件精神,督促指导各单位创造良好氛围,做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真正取得实效,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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