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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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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家领导、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体育健身活动。1995年国务院颁发了《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民健身宣传活动周活动,一般时间在每年的5、6月份,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和组织丰富多彩的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努力提高全民族的健身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健身、参与健身、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良好环境和风气。2002年福建省获得全国全民健身周优秀组织奖的有6个单位,先进单位15个。举办全民健身节是福建省贯彻《纲要》的一项重要举措。1997年,举办的福建省第一届全民健身节,以人人参与、天天锻炼、健壮体魄、文明城乡为宗旨,以开展大众体育活动为内容,以家庭社区为基础,以青少年儿童为重点,有组织、有计划地在全省各地、各行业中开展一次有广大群众参与的健身和比赛,形成全民健身全民办的氛围,进一步推动全省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广泛开展。此后,福建每年举行一届全民健身节,至2002年已举行了六届。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统一部署,在全省城市社区和农村城镇建设全民健身工程,其建设基金以体育彩票公益金投入为主,到2002年全省全民健身工程总面积达263060平方米,有701条健身路径、1504个乒乓球台、170个小篮板,有效地为社区提供良好的体育健身服务。省还投资建设了63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2002年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将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十件大事之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建设350个全民健身活动点(其中150个为下半年续建工程)、8个全民健身示范点、省会福州市创建全国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工程,共投入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2050万元。此项工程的实施,大大推进全省社区体育建设,方便群众,亲民利民,深受群众的好评,人民群众把全民健身工程的建设称之为"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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