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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餐厅"现榕城 另类餐厅:搞笑还是文化?
  2007-10-17 15:07:09   来源:福州日报 【字号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 

   核心提示

    以标新立异的方式吸引食客的另类餐厅现身榕城,在尚宾路的一家武侠餐厅,食客用“丐帮”的破碗吃饭,用“小李飞刀”喝汤,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不用为点什么菜烦心,其中的“江湖气息”令人耳目一新。

    然而,这家餐厅不点菜不标价的服务方式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此类餐厅的出现到底是搞笑还是文化?记者进行了一番探访。

    见闻:店内“侠味十足”

    前天傍晚,记者来到这家武侠餐厅,只见店内客人爆满,门口还有不少人排队等候。门口迎客的店小二抱拳道:“各位请稍候,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店内隐约传出《射雕英雄传》里《铁血丹心》的音乐,店门口的洗手处挂着“金盆洗手”的牌子。门前摇曳的酒幌,以及小二的武侠装扮,都让人感到“侠味十足”。

    等候了近1个小时,记者才进入店内。该店装修上酷似武侠剧中的酒楼,每张桌子旁边都写着“少林派”“武当派”“丐帮”等字样。记者被领到“长乐帮”坐下,小二一边麻利地倒上“功夫茶”,一边介绍餐具,粗瓷碗叫兵器,筷子是双截棍,小勺则称为小李飞刀。

    食客们大多对店内有江湖特色的“行话”有兴趣,不少还和小二“对词”。一位客人吃过饭之后,叫着“小二,来根暴雨梨花针!”小二连忙将一盒牙签递给客人,还有一位客人说“小二,结账!”小二连忙喊道:“丐帮帮主结账,快来擦洗练功台。”

    规矩:不点菜不标价

    与其他餐厅不同的是,顾客在这里没有点菜权,理由是“武林秘籍,概不外传”。自称“二庄主”的领班询问口味、荤素搭配后,不到10分钟,菜就已经上齐了:大力丸(糯米肉丸子)、口水鱼、青菜、黯然销魂饭、黯然销魂汤。店小二告诉记者,如果客人不喜欢某些菜肴,不管有没有动过,都可以要求换菜。就在这时,邻桌客人要求店小二将汤调换下,在得知客人已经喝过这碗汤后,店小二将汤倒在餐厅的垃圾桶里,给客人另上了一碗汤。

    记者还注意到,这家“武侠餐厅”的菜都没有明码标价,就连结账时,店小二也不报出每个菜的单价,只给食客一个总价。

    食客:有点像“江湖黑店”

    很多食客都对没有办法自己点菜感到无奈,第一次来这里消费的陈先生告诉记者,价格不明不白,这个店有点像“江湖黑店”。林女士则表示,店里将食客不喜欢的菜倒掉,很浪费。

    这家店的“大庄主”庄先生告诉记者,店内规定每个食客最低消费是25元,两人可以点一荤一素两菜一汤外加每人一个大力丸。不让食客点菜是为了节省时间和成本,店内每天都会准备固定的菜谱按照食客的口味和要求上菜。如果菜还没有被食客动过,可以调换给其他人,如果食客有动过,就只有将菜倒掉。

  争论:是否侵犯知情权

    另类餐厅到底是搞笑还是文化?有关专家认为,目前正处于文化的激荡期,每个人对文化的认同有差异,因而会产生不同的市场需求。人们已不再满足于“吃得饱”“吃得好”,还要“吃环境”“吃文化”,加上市场竞争压力越来越大,餐饮行业不得不更强化个性和特色。

    对此,市消委会相关人士明确表示:“摆噱头招揽顾客无可厚非,但是在消费过程中没有明码标价,已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相关规定,餐饮行业必须有规范的菜单价目表,同时应具备计量、单价、品种等菜肴的关键元素。另外,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有自己的合法知情权,该饭店以“武林秘籍”为借口已经明显侵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消费者在消费前,有权要求店家出示相关菜单,同时店家也有同等义务”。

    福建省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的蓝永标律师另有看法。他认为,餐厅和消费者之间是双向选择的,每个人消费25元已经成为该店的一种消费习惯,或者说是店规,对于消费者来说,这自称为“武林秘籍”的菜单只是一种噱头,而对于“不满意可以调换,直到满意为止”的这条店规来说,消费者比在平常的餐厅可以有更多的选择权。因此,这家餐厅点菜“先斩后奏”的做法不应算是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

    那么,“暴雨梨花针”“小李飞刀”这些名词的使用算不算是侵犯知识产权呢?蓝永标表示,因为金庸、古龙等作家并未对自己在小说中创造的专用名词申请知识产权,仅使用这些单个的名词不算侵犯知识产权。 (记者任思言)

责编:王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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