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是厦门市全民医保政策今年关注的新群体。记者昨日从相关部门获悉,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全面启动。3月10日至5月31日,全市地税部门受理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等工作。截至目前,已有36980名农村居民办理了参保手续。
2006年11月,市政府下发了《厦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和《厦门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并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7年11月市委、市政府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决定今年7月1日起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移交劳动保障部门管理和经办,标志着厦门市率先实现了城乡统筹、一体管理的全民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向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好保障的道路上继续探索和创新。
目前全市地税部门正在受理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等工作,据了解,为了鼓励农村居民参保,海沧区出台政策,29个村的农村居民参保个人出资部分由区、镇、村三级政府共同负担,其他岛外各区也将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提高农村居民参保积极性。截至目前,参保数据显示已有61393人办理了参保手续,其中农村居民36980人、外来工子女1424人。如果去年参保的居民和未成年人没有办理停保,就视为继续参保,加上这部分人,全市目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人数达到196022人。
据了解,厦门市社保中心也完成了我市医保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首批9万张农村居民社会保障卡已制作完毕,争取在7月前将剩余社会保障卡都制作完成。(记者 黄怀 通讯员 陈相秋)